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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网站卖块手表 竟成了嫌犯被警方追逃! 近日 浙江女子张瑞(化名)遇到了麻烦事 ↓↓↓ 她以14.8万元 卖掉一块二手劳力士表后 银行卡被冻结 报案后她才得知 买表人涉及一起诈骗案 买表钱是诈骗来的 张瑞在收款后也被列为嫌犯 被贵州省贵阳警方上网追逃 卖了块劳力士后 女子被警方上网追逃 32岁的张瑞是浙江温州人 今年2月 她把家里的一块闲置名表 挂在网上出售 “这块手表是劳力士的 市场价在18万元左右 因为是二手的 我挂的价格是14.8万元” 张瑞说,今年6月,有买家联系她询问手表的情况。6月23日,买方找人现场验货后,以14.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块手表。 张瑞提供的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显示 自己提供银行卡后 收到了14万元 剩余的8000元也被转入了 她的支付宝账户 然而,让张瑞没有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她就收到短信提醒,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被冻结。 张瑞与买家的聊天记录 意识到问题严重,6月24日一早,她便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此后,她从办案民警处证实,因涉及一起诈骗案,自己已被贵州省贵阳警方上网追逃。 排除嫌疑 仍被要求退还14万“赃款” 张瑞说,在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后,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中心区派出所排除了她的涉案嫌疑,同时向贵阳警方出具书面“调查情况说明”。同时表示,张瑞也是受害人,建议贵阳警方尽快“依法对其刑拘在逃刑事强制措施进行变更或解除”。 张瑞称,贵阳警方不仅置之不理,还以变更强制措施为条件,在涉案款项已被冻结的前提下,要求她另外筹资14万元打给诈骗案被害人家属徐某某账户。 “整个过程我都不知情,现如今表也没了,卖表的钱也没了。所有的证据都印证我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我也无辜,且14万元打入我的银行卡也只是我善意取得的财产。” 当事人向诈骗受害人家属账户转账14万元 6月25日,在张瑞的家人将14万元打入徐某某账户后,贵阳警方才出具材料,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张瑞提供的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转账记录等材料证实了上述说法。 认为办案有瑕疵 她向警方要说法 张瑞告诉记者 取保候审之后 她认为贵阳警方办案存在瑕疵 随后整理材料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并同步要求归还 被强制要走的14万元 张瑞表示,她的银行卡解冻了,但刑事强制措施却仍未解除。“后来我一边反映,一边不断发短信催问,最近(警方)才电话告诉我,已经解除取保候审了,但不肯发电子件给我,让我到现场去拿。” 张瑞说,自事发以来,她一直在向贵阳警方讨要说法,但始终未获答复。 10月14日、15日,现代快报记者先后致电温州警方、贵阳警方,确认张瑞描述的事发情况属实。 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依法依规办案,并非有意针对张瑞。至于为何在张瑞排除嫌疑后仍要求她“退赃”,该人员表示,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该局宣传部门同意,他将在请示后告知。 另据红星新闻消息,10月14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办案人员处了解到,警方已查明购买手表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目前犯罪嫌疑人潜逃至境外,案件还在侦办中,警方会尽全力追回涉案手表。此外,该犯罪嫌疑人还涉及其他诈骗案件。 律师:善意取得诈骗财物不需退还 案发以后 张瑞一直走在维权的路上 尽管刑事强制措施已经解除 但她至今未获得任何说法 她该如何维权? 江苏柏金律师事务所刘国庆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人用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只有在如下四种情形下才可以追缴: 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此外,该“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根据张瑞所说的具体情况,律师认为,张瑞出售手表价格与市场价相当,且其对相关人员的犯罪行为不明知,无主观故意,其当时的交易合理合法。因此,其收取的14万元不应被追缴。 对于张瑞已经打给诈骗案受害人的14万元,刘国庆律师建议,在向警方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她可以通过发起相关司法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新闻坊综合现代快报、红星新闻、大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