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花自己的钱,买名表、住豪宅行不行? 对于这个问题,舆论曾有一定的分歧。有人很不以为然:党员干部只要不贪不腐,对自己的财产应该具有完全支配权,怎么花是自己的事,“讲讲排场”无伤大雅;也有人认为,党员干部就应该坚持良好的艰苦朴素传统,过分奢靡不像共产党员的所作所为。 党员干部能不能花自己的钱,买名表、住豪宅?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曾在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指出,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张军指出,条例第126条规定了党员在生活中陷入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规定。 其中,“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这些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 张军指出,所谓“不良影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 怎样才算是“奢靡”?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认为,条例规定的核心是“造成不良影响”。如山东泰安一居委会主任的儿子大婚,他在本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开席53桌;后又再次摆酒,补请未参加婚礼仪式的朋友和同事。此外,还有绵延的奥迪婚车车队,婚礼前后共收受礼金30多万元,其中包括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7万多元。明显超过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在百姓之中引起非议。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标准在时间维度上也会动态变化。”吉林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系系主任于君博说,但作为党员干部,哪些层次的产品和服务是满足基本需要的,哪些是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的,在很多情况下,大家对标准的判断是有共识的。 山东省委党校副校长孙黎海认为,奢靡标准实际上衡量起来并不难,只要做一个假设,假设把党员干部的某些消费行为拿出来让大家评判,大家认为是不合适的,那么就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条例出台之前购置的奢侈品该如何处理? 对于条例出台之前购置的奢侈品,党员应该怎样处理比较好呢?竹立家认为,应该通过一定方式处理掉,或者收起来,不要穿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认为,在公共场合或者工作时间,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如果在小范围,比如家庭聚会,过年过节,热闹一下,穿戴一下奢侈品应该是可以的,但是以党员身份露面时,就不应该再使用了。” 党员干部的家人能不能“奢靡”? 有人提出,党员干部作为党员要遵从党纪政纪,但对家人能不能“网开一面”? 专家认为,与一般家庭不同,花钱不是党员干部一个人的事,他们家人的行为也应当受到关注。 “不仅要管好自己,党员干部对家人的奢靡行为也负有责任。”竹立家说,这就涉及到党员干部的家风。纵容家人奢靡成风,很可能为权力变现提供空间。 与《条例》同时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首次提到:“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 综合自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