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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香港税务局于4月3日寄出约18万张2016-2017年度利得税报税表,当你收到了税务局下发的利得税税表或者薪俸税税表,应该如何处理,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亚港给您做解答。 香港公司在进行税务申报时,需要区分经营者的不同情况,进而选择一种合适的报税方式,否则税务局的处罚也会相当严重。我们都知道,香港公司收到报税表,不做零税申报也不做帐审计,那么过了报税的宽限期,会有罚款,影响董事在香港的信用记录,在香港出入境都将会受到影响,所以香港公司无论是否经营,收到政府税表后都应即时回应。 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简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营商,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则不须在港就有关利润缴税。 一般原则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订立,所得利润须在港课税。 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订立,所得利润不在港课税。 如购买合约或售卖合约其中一项在香港订立,则初步的假设是所得利润须在港课税,但必须考虑全部事实,以确定利润的来源地。 如销售的对象是香港顾客,有关的售卖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订立 如有关人士不须离开香港,而是在香港透过电话或其他电子媒介,包括互联网,订立买卖合约,则有关合约会视作在香港订立。 从贸易所赚取的利润只可划为须全数在港课税或完全不须在港课税,分摊计算有关 利润并不适用。 对其他利润的处理方法至于其他主要类别的营业利润,可根据以下的验证准则以确定其来源地:
重要提醒香港CRS于2016年6月已立法, 全球CRS实行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方案,有开立账户的香港公司, 代表公司已开始经营, 需要办理记账审计工作, 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申报税表。税务局也会通过银行提交《共同申报标准“CRS”机构申报书》,了解香港公司有经营及账户往来,一旦做零税申报,被查到会产生高额罚款。 实际操作中,不少客户鉴于成本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冒着风险选择零税申报。但是在CRS开始实施的今年,越来越严格和规范的税务制度,正确选择一个适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报税方式并将决定您公司的后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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