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正式进入我们今天的课程。今天我们一同学习风险化学品的保险基础学问。 风险化学品 风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熄灭、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备、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依据《风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风险化学品分为9大类。分别是: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质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第8类 腐蚀性物质 第9类 杂项风险物质和物品
风险化学品的主要特性
汽油理化性质 闪点:-50-20℃ 燃点:280-456℃ 爆炸极限:1.4-7.6% 化学品保险技术阐明书 化学品保险技术阐明书,国际上称作化学品保险信息卡,简称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保险运用、走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由化学品消费供给企业编印。
风险化学品保险标签 风险化学品保险标签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方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风险性战争安留意事项。保险标签应由消费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栓、印刷在风险化学品容器或包装的明显位置。
☆ 风险化学品防火防爆措施 ☆
1. 基本准绳 (1)避免熄灭、爆炸系统的构成:替代、密闭、惰性气体维护、通风置换战争安监测与联锁。 (2)消弭点火源:能引发事故的点火源有明火、高温名义、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响热、光线映照等。细致做法有:控制明火和高温名义、避免摩擦和撞击产生电火花、火灾爆炸风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 (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含阻火装置、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 2. 明火控制: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含明火、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遏止在有火灾、爆炸风险的库区运用明火;因特殊状况需求中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答应证;肃清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 3. 摩擦和撞击控制:在辅助设备、泵类运转中,坚持良好的润滑,及时肃清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避免相互撞击,不能抛掷,以免因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构成火灾和爆炸事故,进出人员不能穿带钉的鞋。装卸、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4. 自燃发热控制:油抹布、油棉纱等易自燃惹起火灾,应装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存保险地带并及时清算。 5. 电火花控制:在具有爆炸风险的厂房内,应依据风险水平的不同,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依照防爆结构和防爆性能的不同特性,防爆电气设备可分为隔爆型、充油型、实质保险型等。实质保险型是在或毛病状况下产生电火花,其电流值均小于所在场所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引爆电流,而不会惹起爆炸的电气设备。 6. 静电控制:主要采取控制流速、坚持良好接地、静电消散技术、做大好人体静电防护等方式避免静电放电火花惹起的熄灭爆炸。 7. 防火防爆保险装置和技术:阻火装置的作用是避免火焰窜入设备、容器、管道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管道内扩展,常用的有保险水封、阻火器、单向阀。进入易燃易爆库区的运输车辆应中止“三证”检查并加装防火罩、带小型防火器材。关于带压的贮存设备,泄压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会装置,包含保险阀和爆破片以及呼吸阀和放空管。 8. 应急准备:在容易发作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装置可燃气自动监测系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喷淋装置,定期检修或测试、标定,配备的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用。针对不同的贮存物质和贮存条件,制定应急预案。 ☆ 风险化学品贮存保险 ☆
1. 风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特地的风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风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风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2. 贮存风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学问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牢靠的个人保险防护用品。 3. 风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契合防火、防爆的保险请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熄灭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 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风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风险化学品的性能标记。各类风险化学品不能与忌讳物料混合贮存。 5. 贮存风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运用明火。 ☆ 风险化学品运输保险 ☆
1. 国度对风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风险化学品。 2. 风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风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损毁包装容器。 3.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运用契合保险请求的运输工具;忌讳物料不得混运。 4. 运输风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坚持保险车速,坚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风险物品的行车道路,必须事前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道路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5.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有阻火器,并悬挂“风险品”标记。 6. 风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中止有关保险学问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控制风险化学品运输的保险学问,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历证,方可上岗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