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而言,礼之外面像是等级的,其实却是对等的。法之外面像是对等的,其实则是等级的。礼是导人走向自由的,而规律是约束限制人的行为的。礼是一种社会性的,而规律是一种政治性的。礼是由社会上推之于政府的,而规律是由政府而下行之于社会的。无论如何,礼必定招认有对方,而且其对对方又多少必有一些敬意的。规律只论法,不论人。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那曾来思索到被罚者。因而礼是私人相互间事,而规律是用来统治大众的。礼治肉体须寄放在社会各个人身上,保存着各个人之对等与自由,而趋向于一种松弛散漫的局面。法治肉体则要寄放在国度政府,以权益为中心,而削弱限制各个人之自由,而趋向于一种强力的制裁的。中国人传统倡导礼治,因而社会松弛散漫。不是自由太少,而是自由太多。…… 深一层言之,法的重要性,在维护人之权益。而礼之重要性,则在导达人之情感。权益是物质上的,而情感则是性灵上的。人类相处,不能扞卫其各自物质上之权益,固是可忧,但是不能导达其相互间之情感到一恰恰的位置,尤属可悲。 ——《湖上闲思录》
中国人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道一以贯之,乃此义。主要在相和相亲,其内心之德,即孔子之所谓“仁”。仁心外见则为礼。孔子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与人相交之礼,乃一本之于仁。中国文化自古即主以仁道平天下,亦即所谓天下治。近代梁任公则称之曰“礼治”。西方则尚法治。就文字学言,治之转义,乃指水流之平。礼有宾主,亦相互对等。西方人言法,则判法者与受法者决不相对等。此亦中西文化之相异。 ——《国史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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