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七夕,有人开心,有人闹心。 这不,宁海一女子弄丢了男友给的劳力士被起诉,法院判决赔偿58000元。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21年5月,李某男和陈某女在酒吧相识,确定恋爱关系。三个月后二人又来到该酒吧,看到隔壁桌客人送贵重物品给同行女生,酒精上头的李某男把手上的劳力士送给陈女。李某男酒醒后有些后悔,告诉陈某女手表很贵,不能轻易送人,戴着别卖了就行。七夕节陈某女玩耍丢失手表,李某男要求赔偿,二人为此吵架分手,李某男起诉索赔58000元。 李某男认为,当时是恋爱关系,处于醉酒状态将手表借与女友充场面,酒醒后多次催促归还。陈某女表示,既是恋爱关系,就不存在借用关系,赠表时没说充场面后归还,因此不需要赔偿。 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法院认定双方为借用合同关系,小陈负有保管按约定返还的义务。小陈保管不善造成手表丢失,应负赔偿责任,故判决陈某女赔偿李某男手表损失58000元。一审判决后,陈某女提起上诉,宁波中院维持原判。 这再一次告诫热恋中的小年轻们,恋爱有风险,收礼需谨慎啊。热恋中如胶似漆,啥都愿意给,一旦爱消失了,一分一厘都要算得清清楚楚。 理智一点的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理智的还不定闹出什么大事来。很多命案就是由金钱纠纷引起的,不可不慎。 那么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如何认定?另一方是否需要返还?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赠送等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比如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特殊节日发红包520、521、1314等金额以及其他小额赠与。 对于男女双方之间贵重物品如:房产、汽车或较大金额的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赠与,由于所涉金额较大,一般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可推定为彩礼,应承担返还责任。 所以热恋中的男女还是长点心吧,贵重的礼物不要收,收礼就收脑白金。 那么,你认为分手后应该退还对方送的礼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