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阵儿,中国人运用软件是不花钱的,不论是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工业软件,还是游戏软件。 可是后来却被打着维护学问产权,反“盗版”的名义,我们失去了运用软件的自由。 不知道中国有没有人为这个愤恨过?即便有,也没有听说有谁作出过气势浩荡的回击行动。 但这世界上总是有些人是不愿屈从,愿意与施乐、微软这样强大的公司公开对立,倡导软件自由! 这个人就是自由软件之父理查德·斯托曼。 理查德的自由软件的理念是一个作品能够分为功用类、证据类和艺术类三种,作为功用类的软件是能够被人复制、修正和运用的,是公用的而不是私有的;其他两类作品要依据作者意愿能否允许复制和修正(是的,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的书画作品假如能够得到巨匠的修正,他会不愿意吗?)。 理查德倡导软件自由的缘由是他曾经想获取施乐公司的一台先进打印机的源控制代码,他想要在这段控制代码上增加一些功用以便在打印机发作夹纸时能够通知到每个发出打印命令的人,这样能够避免呈现夹纸没人知道没人处置,以此进步效率。可惜他没能如愿,这段代码的作者以签署了失密协议为由拒绝向他提供源代码。 这件事情让他很是愤恨,促使他树立自由软件基金会,发明性地提出GPL(GNU通用答应证)制度,和其他同道中人开发出Emacs(宏编辑器)、GNU/Linux等巨大的自由软件作品,这些软件能够被人恣意复制、运用、修正,只需你修正后依旧遵照同样的GPL,开放出来,供他人运用。 理查德是激烈反对那些商业公司把软件视为专有软件并借此牟利的行为,他以为这是违犯道义的,是剥夺了人们运用软件的自由。 所以,他像一个斗士,为此斗争终身。 软件应该自由还是专有?直到往常也没有分清孰是孰非。自由软件并未几见,有些倡导自由的软件曾经变成了开源软件,但是那些专有软件依旧大行其道,以高额的利润塑造了一批高科技公司。 但是,我们畅享一下,假如软件都是自由软件,每个程序员都能够自由地复制源代码,然后依据自己的灵感添加新的功用,那么这个世界是不是能够更快地进入一个智能的世界? 当然,那些触及到国度保险、经济命脉以及个人财富、生命保险的软件,是不可能自由的,只能是专有的。 自由与专有,相互对立又独立存在。 这正是: 一些软件应自由,一些软件应专有 自由能有自由好,专有也有取之道 参考书目:若为自由故——自由软件之父理查德·斯托曼传,作者:SAM WILLIAMS,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作者简介:王小双,长期从事GJB5000推行、实施、评价、改进的工作,创建《软件工程之思》微信公众号,不时在《软件工程之思》分享GJB5000、CMMI、软件工程的学问和感悟。现努力于GJB5000咨询以及软件过程改进、软件工程才干提升的研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