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老哈”一景 哈尔滨遍布 大街上就能换外汇 出版日期:2017-12-10 011版●龙江往事 哈尔滨街头的钱桌子 黑龙江官银号发行的铜元票 胡珀 19世纪末期,哈尔滨地域货币流通短缺,短少现代意义的金融机构。1898年华俄道胜银行哈尔滨分行设立,构成以卢布为本位的哈埠币制。哈尔滨开埠通商后,各国资本不时涌入,市面上流通多种货币,一种范围小、资本少、简单原始的民间性货币兑换方式——“钱桌子”应运而生。1919年,哈大洋发行并成为哈尔滨金融市场流通的主要货币,兑换业萧条,20世纪20年代中期,“钱桌子”这种共同的货币运营兑换形态偃旗息鼓。多种货币流通需兑换“钱桌子”应运而生 19世纪末期,哈尔滨地域流通的主要货币或货币媒介物是制钱、银两(制银、银元)和私帖(私帖是由非官方机构或个人发行的,并能够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流通的信誉纸 币)。在应用上,大者用银,小者用钱,银钱缺乏就以私帖替代;普通庶民多用制钱,殷实商户多以银两往来。在货币流通短缺的状况下,有信誉的商家在相互买卖时采取记账的方式,并不付给现钱,只需在年节结账的时分,差额部分才由现银或是制钱支付。在哈尔滨地域,能够提供信贷和汇兑等效劳的多为当铺、钱庄、票号等旧式金融机构且数量有限。 1898年7月,华俄道胜银行在哈尔滨设立分行,俄国卢布(当时民间俗称羌帖)疾速占领了货币市场,构成以卢布为本位的哈埠币制,而东北其他各地和关内(山海关以内地域)当时则大多运用制银、银元、铜元。 为了抵御羌帖,挽回利权,1904年12月24日,黑龙江第一家金融机构——黑龙江广信公司在卜奎(今齐齐哈尔市)成立。由于广信公司无节制地滥发官帖(即钱帖,清末发行的钱钞统称),加上民间习气运用银元,财政支出除了用官帖支付外,也需求相当数量银元。黑龙江省巡抚周树模决议仿照奉天(今辽宁省)措施,于1908年5月设立了官办的黑龙江官银号(初称奉天官银号黑龙江分号)。1908年奉天官银号(1909年改称东三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成立,地址在傅家甸四道街。1909年,黑龙江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又相继在傅家甸设立分号,发行官帖,首先流通于傅家甸,呈现了中外多种货币并存的局面。因币制不同,当时外地来哈者需求先将所携货币兑换成卢布。傅家甸的中国人到今道里、南岗等地从事经济活动或置办物品也要把官帖兑换成卢布才干流通运用。由于各种货币兑换是随着市面供需变更而价钱时涨时落,没有固定的比价,因而产生兑出兑入差价。一些人以为摆“钱桌子”成本小、利润高,有利可图,很快在街面上呈现了以兑换货币为业的“钱桌子”。 “钱桌子”遍布街头假帖纠葛时有发作 1910年,“钱桌子”展开疾速,当年末,已展开到70多处,1915年增加到100余处。绝大部分是露天停业,主要散布在交通要道、马路街巷两旁,后在正阳街(今道外区靖宇大街)逐步构成了相对集中的“汇兑街”,今道里、南岗等地也有运营。“钱桌子”主要是靠兑出兑入的贴水(中国旧时银钱业用语。不同资金间的互换或两地间汇兑因币值不同或供求关系不同而在比价上的折减),赚取利润。在庶民兑换时,“钱桌子”运营者均不按当时的市价核算,常常从中克扣。稍明钱价的人,讨价讨价,发作争持,打架斗殴的状况时有发作。较大的“钱桌子”,有经纪人充任讲行人。最初,讲行人没有肯定地址,也没有财物担保,恣意左右市价。 少数“钱桌子”能够合法运营,多数则行使假帖、假票,诈骗庶民,有的以至乘隙拐骗潜逃。由于没有有效的查验措施,也有庶民浑水摸鱼到“钱桌子”或钱铺行使假钱。据档案记载,1916年11月1日上午,吉林滨江警察厅第四区警察署第四岗巡警贾培清向署长刘毓德讲演:市民杨维宝在辖区内魏占福钱桌前口角,贾培清上前查询得知,杨维宝用羌帖在魏占福的“钱桌子”兑换吉帖(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发行的吉林官帖)四十吊,计四张。当到别处花销时,经查验系假帖,回到魏占福处置论。巡警贾培清将杨维宝和“钱桌子”运营者魏占福带回警署处置。署长刘毓德质询魏占福,魏宣称昨日有素昧平生之人到钱桌用此四张吉帖兑换羌洋数元,今早杨维宝使羌帖又将此项吉帖换去。直到杨维宝回来找换才知道是假帖,“并无故意行使”。由于事关伪币,第四区警察署将被告、被告和证物送交吉林滨江警察厅处置。警察厅指示:“呈送人犯证物收悉。待司法科讯明交县核办”。 限制展开直到取消“钱桌子” 鉴于“钱桌子”违法诈骗活动时有发作,危害商户,障碍交通,1916年滨江县知事张曾榘请求各经纪人必须佩戴场牌,有保障书,并在指定地点讲行,否则予以取消。此外,还由滨江警察厅决议,“钱桌子每家每月必须交纳停业税老帖(俄国国度银行发行的纸币卢布,即罗曼诺夫票)20元”,以限制“钱桌子”展开,但是均未奏效。 1916年4月,哈尔滨自治公议会董事会(1908年成立,成员以俄国人为主,以新市街、埠头区大部分区域为辖境,总面积约7.8平方公里,1926年中国政府收回市政权,设立哈尔滨特别市市政局)发布了《钱桌子取消令》,规则:需殷实公正的商人出具保障,发给答应证后,始准陈设“钱桌子”,对有狡诈行为的则勒令停业。取消令发布之后,今道里、南岗等地的“钱桌子”有所收敛。但没过多久,许多“钱桌子”又变成小钱铺重新呈现,不在马路上摆摊,而是躲藏在各种商铺内运营,门外也挂有牌匾,表明兑换各种钱币,以招徕顾客。1917年俄国十月反动之后,大批“白俄”携带大量俄国纸币涌入哈尔滨,一些商人趁市面帖价摇浮不定之机,纷繁从事钱桌业,大肆牟利。1918年,仅道外一地就有“钱桌子”300余处。随着俄币暴跌和日本金票的乘机打入,钱桌子再次兴隆,到1919年5月末,道里、道外、南岗、香坊等地“钱桌子”激增到1200多处。 6月11日,哈尔滨暂时警察总局局长张曾榘、代督察长何裕璞分离发布《取消钱桌子通告》,除52处准予继续停业外,其他全部停业,不准再行添设。 1919年10月,哈大洋发行,市面改成哈大洋本位,兑换业萧条,“钱桌子”生存余地逐步变小。1922年6月,吉林省警务处处长钟毓发布《取消钱桌子经纪停业章程》,并规则各种货币的比价,货币兑换几近无利可图。到20年代中期,“钱桌子”这种共同的货币兑换运营形态偃旗息鼓。 |